熱點通知
Detection dynamics
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級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1〕24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承擔“50W水平火焰試驗”(項目編號:CNCA-21-14)能力驗證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樣品名稱、檢測項目及依據標準
樣品名稱:條形塑料樣片
檢測項目:燃燒速率
依據標準:
GB/T 5169.16-2017《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6部分 試驗火焰 50W水平與垂直火焰試驗方法》
GB/T 5169.22-2015《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22部分:試驗火焰50W火焰 裝置和確認試驗方法》
主要設備:50W水平火焰試驗裝置
二、參加機構
按《通知》規定,具備相關項目(參數)檢測能力的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參加能力驗證項目。
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頒發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和其他已具備50W水平火焰試驗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可以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能力驗證項目。
三、報名方式
請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于2021年6月30日前,登錄我院技術中心能力驗證服務平臺http://www.pt0021.com,點擊“用戶入口”進行登錄,勾選“CNCA-21-14 50W水平火焰試驗”進行報名。
同時請具備相關項目(參數)檢測能力的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將資質認定證書及能力附表掃描件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四、能力驗證費用
根據《通知》要求,具備相關項目(參數)檢測能力的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能力驗證費用由市場監管總局承擔。
對于自愿報名參加本次能力驗證的檢驗檢測機構需支付能力驗證成本費用2000元。請需要支付的機構,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能力驗證費匯至以下賬號,并登陸能力驗證服務平臺上傳“匯款憑證”。
收款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北京禮士路支行
帳號:0200003609089069240
五、其他要求
1.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的參加者,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2.對未按《通知》要求參加能力驗證及能力驗證結果不合格的檢驗檢測機構,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督促其進行整改和驗證。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娟 010-68144994
孫軒 010-68144996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6號北樓 技術中心
郵編:100037
微信小助手:PTMiao
電子郵箱:xujuan@cheari.com